如何在日本防止配偶单方面提交离婚申请(2026年):不受理申出攻略
如果您担心您的日本配偶未经您同意可能在市政厅提交离婚申请,阻止它的法律工具是行政性的、免费的,并且可以今天就提交:即根据《户籍法》第27条之2提出的离婚登记不受理申出。

当日即可采取的行动:如果您担心您的日本配偶可能未经您同意在市政厅提交离婚申请,请今天就前往户籍窗口提交一份离婚登记不受理申出(離婚届不受理申出, Rikon todoke fujuri moushide)。法律依据:《户籍法》第27条之2。无有效期,直至您撤回为止。仅需签名,自2021年9月1日修订后,不再需要盖章。日本任何市政厅均可接收并转交。
- 如果离婚已被提交:可向家庭裁判所申请協議離婚無効確認調停,费用为¥1,200提交费及邮费。
- 出入境:家族滞在 / 日本人の配偶者等 / 永住者の配偶者等签证持有者,根据《入管法》第19条之16(3)规定,必须在离婚后14天内通知出入国在留管理厅。若未能通知,最高可处以¥200,000罚款(第71条之3)。
- 如果存在家庭暴力:拨打#8008 (DV相談ナビ) 或 0120-279-889 (DV相談プラス, 10种语言)。
信息更新至2026年5月,根据《户籍法》第27条之2、2026年4月1日生效的《民法》修正案(引入选择性共同亲权)、法务省出版物、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日本司法支援中心(Houterasu)、内阁府男女共同参画局、日本法院,以及下方链接的横浜市、大阪市、京都市、足立区和松山市的市政页面。
LO-PAL观察到的真实案例:一位菲律宾籍外国配偶深夜来电求助——她的日本丈夫在争吵后说“我们明天早上就离婚”,并给她看了一份已填好的離婚届。她晚上9:30去了横浜市区役所的夜间值班窗口,提交了不受理申出,并在9:55带着一份盖章复印件离开了。从那一刻起,该阻止就生效了。她的丈夫第二天早上试图提交,但在窗口被拒绝。
姓名和细节已进行转述;并非所有夜间窗口都24/7开放接受此表格——若在办公时间之外,请务必先致电区役所热线咨询。
本文作者是LO-PAL的创始人,在日本从事法律事务支持工作。在我们接到的求助电话中,最常见的模式是外国配偶会再等两天“以确保(情况)”,而对方却已在窗口办理(离婚申请)。本指南旨在提供当日即可采取的应对策略。
日本单方面提交离婚申请的运作方式
在日本,默认的离婚方式是協議離婚 (kyogi rikon, 协议离婚),只需在市政厅提交一份书面表格即可(可参考法务省离婚登记表格页面)。办事员仅进行表面核查,并不会核查真实意图。表格需要双方签名,但只需一方提交;印章要求已于2021年9月1日废除。
《朝日新闻》(2025年2月11日)曾报道大阪市的一个案例:一名日本丈夫伪造签名提交离婚申请;大阪家庭裁判所后来撤销了该申请,但在此之前已耗费数月诉讼时间。
对于外国配偶来说,这影响更大,原因有三:14天移民申报时钟从提交之日(而非发现之日)开始计时;单方面提交方可以预先填写共同亲权选择(从2026年4月1日起);以及在原籍国的承认问题——根据Houterasu的英文家庭法律问答,一些国家不承认日本的协议离婚。
根据《法律适用通则法》第27条选择法律,大多数居住在日本的日籍-外籍婚姻适用日本法律,这意味着书面协议离婚是可执行的。神户家庭裁判所的管辖权和适用法律指南对此进行了阐述。
不受理申出:作用和局限
不受理申出制度规定在《户籍法》第27条之2中;法务省“户籍常识”宣传册(PDF)是面向公众的解释。它涵盖五类申请:婚姻、离婚、收养、解除收养、认领。一旦提交,市政厅不得受理离婚登记,除非您亲自前往窗口撤回。该阻止将持续有效,直到您撤回为止——根据横浜市的页面,之前的六个月续期上限已取消。
它不会阻止司法离婚(调停、审判、裁判路径由法院本身提交),它不会撤销已受理的申请,它也不保护双方均为外国国民且不涉及日本户籍登记的情况。
今天在市政厅提交
办理窗口通常称为戸籍課 (koseki-ka, 户籍课) 或 市民課 / 区民課 (市民课/区民课)。日本任何一个办事处都可以接收并转交——经大阪市、京都市和松山市确认。请携带带照片的身份证件和您的在留卡(在留カード)。如果办事处已关闭,许多地方政府通过夜间值班台24/7接受户籍申请——横浜市明确表示,如果未发现缺陷,夜间提交的申请从提交之时起生效,因此晚上11点提交的申请可以保护您免受第二天早上8点提交的申请的影响。
| 情况 | 用语(日语) | 含义 |
|---|---|---|
| 请求表格 | 離婚届の不受理申出をしたいです | 我想提交离婚登记的不受理申出。 |
| 您不知道本籍 | 本籍地が分からないのですが、住所地で手続できますか | 我不知道本籍地,可以在我的现住址办理吗? |
| 夜间窗口 | 夜間窓口で預かりできますか | 夜间窗口可以代为接收临时处理吗? |
| 引用法规 | 戸籍法第27条の2 の不受理申出書です | 这是《户籍法》第27条之2规定的不受理申出书。 |
| 确认受理 | 協議離婚届が受理されたか確認したいです | 我想确认协议离婚申请是否已被受理。 |
| 请求提交副本 | 離婚届記載事項証明書を取りたいです | 我想获取离婚登记事项证明书。 |
2026年4月1日——选择性共同亲权改变表格
2024年《民法》修正案(2024年第33号法案)引入了选择性离婚后共同亲权(共同親権),于2026年4月1日生效。根据足立区关于表格变更的通知,亲权者(親権者)栏目现在除了单亲指定外,还包含共同親権选项。单方面提交者可以预先填写亲权选择,一旦被受理,行政上将很难重新审查。如果父母意见不合,家庭裁判所将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子の利益)做出决定;有虐待风险的案件需要单独亲权。市政解释:户田市、江东区;政策决定报告刊于《日本经济新闻》(2025年10月)。
如果离婚已被受理:家庭裁判所途径
协议离婚只有在双方在提交时均有离婚意图的情况下才有效。其途径是協議離婚無効確認調停(确认无效调解)——参见日本法院和东京家庭裁判所申请人指南。需在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家庭裁判所提交。如果调解失败,您将转为提起人事訴訟(仙台家庭裁判所程序说明)。申请书范本:日本法院范本库。
| 项目 | 费用 |
|---|---|
| 提交费(収入印紙) | ¥1,200 |
| 邮票 | 法院规定,通常数千日元 |
| 户籍誊本(戸籍謄本)认证副本 | 每份¥450 |
| 邮寄受理证明(以横浜市为例) | ¥350;约2周(横浜市页面) |
| 律师委托费(可选) | ¥200,000–¥500,000;根据经济状况,可通过Houterasu获得补贴 |
听证会通常在提交后1-2个月开始,持续3-6个月。请携带支持无意图离婚主张的证据(短信、证人陈述、伪造证据)。
《入管法》第19条之16(3)规定的14天移民申报时钟
家族滞在、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或永住者の配偶者等签证持有者必须在离婚或配偶死亡后14天内通知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出入国在留管理厅配偶通知页面)。计时从提交之日开始,而非发现之日——如果您的配偶在第1天提交,您在第12天得知,您还剩下3天。请使用届出書参考様式1の8;可通过在线、亲自前往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或邮寄(信封上标记“届出書在中”或“NOTIFICATION ENCLOSED”)提交。
该通知不会取消您的在留卡。您现有的在留期限将持续到有效期满。但是,如果您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停止从事配偶身份的活动六个月或更长时间,您的身份可能会根据《入管法》第22条之4被撤销(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撤销页面)——家暴受害者身份是公认的例外。从业者通常利用这六个月的缓冲期提交定住者(Long-Term Resident,长期居住者)的在留资格变更申请。未在14天内通知:根据《入管法》第71条之3可处以最高¥200,000的罚款;虚假通知:最高1年监禁或¥200,000罚款。
如果您的处境涉及家庭暴力
如果您的配偶同时有暴力或胁迫行为,离婚阻止只是其中一个环节——请同时使用专门的家暴(DV)求助渠道。拨打#8008(DV相談ナビ)可以从任何电话接通最近的配偶者暴力相談支援センター(内阁府男女共同参画局;全国目录)。24小时多语言热线0120-279-889(DV相談プラス)提供英语、中文、韩语、他加禄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泰语、越南语、印尼语和尼泊尔语服务(内阁府公共事务页面)。根据《家暴防止法》,家庭裁判所的保護命令(保护令)可以禁止您的配偶接近您或您的工作场所,在某些情况下,还要求他们离开婚姻住所两个月——这与离婚问题无关。施暴配偶通常会试图单方面提交离婚申请;今天就提交阻止,并寻求家暴保护措施,无论先后顺序如何。
如果子女已被带到国外
如果您的日本配偶已将您的子女带到其他国家,或威胁这样做,《国际儿童拐骗民事方面海牙公约》可能适用。外务省海牙公约事务室是日本的中央主管机关;参见协助返还申请页面和申请手册(PDF,2025年7月)。两国都必须是缔约国;外务省申请免费,法律代表费用各异。请先提交离婚不受理申出,这样任何相关的亲权变更就不能被单方面录入户籍。
决策矩阵
| 您的处境 | 今天首要行动 | 本周 |
|---|---|---|
| 您担心单方面提交,但尚未发生 | 市政厅——不受理申出 | Houterasu 多语言热线 |
| 您怀疑已经提交 | 市政厅——请求受理証明書 | 准备协议离婚无效确认申请 |
| 您的配偶有暴力行为 | #8008 + 不受理申出 + 安全地点 | 申请保护令 |
| 双方均为外国国民 | 领事馆 + 律师(该阻止不保护您) | 确认法律选择和管辖权 |
| 您的子女已被带到日本境外 | 外务省海牙公约事务室 + 律师 | 提交协助返还申请 |
| 您持有配偶签证且已离婚 | 《入管法》第19条之16(3)规定,14天内通知 | 计划申请定住者变更在留资格 |
免费和低成本法律援助
Houterasu 多语言热线通过0570-078377(或从VoIP/预付费电话拨打050-3754-5430)接通,周一至周五9:00–17:00提供真人多语言服务(10种语言)。民事法律扶助(民事法律扶助)可根据收入限制资助律师费。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外国人综合信息中心(0570-013904,从IP电话/海外拨打03-5796-7112)负责解答在留资格问题。大多数地方律师协会通过日本律师联合会(JFBA)网络提供多语言咨询服务;首次30分钟咨询通常为¥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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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为日本外国居民提供的一般信息,并非法律建议。家庭法案件因具体情况而异。不受理申出是行政性的,免费办理,但如果离婚已被受理,如果存在家庭暴力,或者子女已被带出境,请在采取行动前咨询律师或Houterasu的多语言热线。本文引用的法规和程序——《户籍法》第27条之2、修订后的《民法》(自2026年4月1日起生效的共同亲权条款)、《入管法》第19条之16(3)、第22条之4和第71条之3、《法律适用通则法》第27条以及《家暴防止法》——可能会在无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变更。在依赖详细信息之前,请在每个链接的官方页面上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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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需要前往市政厅、家庭裁判所、入国管理局或警察局,并且不想因为缺少文件或语言障碍而浪费一天,请在LO-PAL上发布您的需求——当地的日本帮手可以陪同您前往柜台并翻译表格。咨询免费;只有在接受实际任务帮助时才需付费。对于家暴紧急情况,请先拨打#8008或0120-279-889,待安全后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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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LO-PAL
Former Medical Coordinator for Foreign Patients (Ministry of Health programme) and legal affairs professional. Built LO-PAL from firsthand experience navigating life abroad.
Written with partial AI assis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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