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京遗失在留卡:警方报案与14天时限(2026年)
您的在留卡在东京遗失了——14天的入管局时钟已开始倒计时。这份2026年指南将引导您了解上野警察署的警方办理流程,受理番号和遺失届出証明書之间的区别,以及品川入管局的补发流程(根据入管法第19-12条免费)。

重点摘要: 如果您的在留卡在东京遗失,请在遗失地所属区域的警察署提交一份遗失届 (遺失届),然后在14天内向东京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品川)申请补发。因遗失或被盗而补发是免费的。“上野”此处指的是上野警察署,这是上野公园正确的管辖区域——东京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没有上野分局。
- 14天规定:入管法第19-12条要求在得知遗失之日起14天内申请补发;未能遵守规定可能面临最高20万日元罚款或1年监禁(第75-2条)。
- 补发费用:若原因为遗失/被盗/损毁,费用为0日元。其他原因(损坏、姓名变更等)则需1,600日元。
- 您实际需要的警方文件:最少需要受理番号(受理号码);有时入管局会要求提供遺失届出証明書(遗失物品报告证明)。
- 上野警察署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6:30,周末及节假日关闭。
信息截至2026年5月,基于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留卡补发程序、警视厅上野警察署页面、警视厅警方证明办理流程,以及e-Gov《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文本。
上野赏樱场景经验总结如下:
| × 未奏效的做法 | ✓ 奏效的做法 |
|---|---|
| 在上野公园内的一个交番(派出所)提交了遗失届,只获得了警官口头告知的“受理番号” | 当天下午访问了上野警察署总服务台,书面申请了遺失届出証明書 |
| 第二天早上试图预约品川入管局的办理时间——最早的预约时间已是四周后 | 第二天早上6点在线预约了两天后的办理时间(每天都会有取消的空位出现) |
| 以为补发费用像更新一样是1,300日元——带了现金 | 在品川确认遗失/被盗补发费用是0日元——把钱省下来用于即将到来的6个月后的更新 |
| 在此期间只携带护照;在银行被要求出示在留卡——被拒绝服务 | 携带护照 + 申請受付票(入管局受理凭证)+ 警方受理番号的照片;银行第二次尝试时接受了 |
此模式是根据常见外国居民的经历总结而来;并非所有分局/警官的行为都完全相同。
遗失在留卡属于YMYL(Your Money Your Life)紧急情况:根据入管法第23条,您必须随时携带在留卡,第75条规定,被要求出示而未携带者将面临最高20万日元的罚款。作者运营LO-PAL,并曾协助外国居民在上野、新宿和涩谷处理过此类情况。以下是实际可行的流程——先报警,后入管局。
14天时限从您意识到遗失的那一刻开始计时
根据入管法第19-12条,您必须在得知遗失之日起14天内申请补发。如果您在国外时发现遗失,则14天从您首次再入境日本之日开始计算。无正当理由错过期限,您将面临最高20万日元的罚款或最长1年的监禁。
| 事实 | 数值 | 主要来源 |
|---|---|---|
| 遗失后补发申请截止日期 | 14天 | 入管局程序 |
| 遗失/被盗/损毁补发费用 | 0日元(免费) | 入管局程序 |
| 未遵守14天规定罚则 | 最高20万日元 / 1年监禁 | 入管法第75-2条 (e-Gov) |
| 未携带在留卡罚则(第23条) | 最高20万日元 | 入管法第75条 (e-Gov) |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外国居民信息中心 | 0570-013904 (17种语言) | 入管局中心页面 |
最初30分钟:冻结、回溯、致电
- 冻结您的银行卡。 如果您的钱包随居留卡一同遗失,请务必先通过银行应用锁定信用卡/借记卡。
- 回溯最后的接触点。赏樱季遗失物品多发生在便利店支付、洗手间、拍照以及从野餐垫上起身等时候。
- 致电您去过的场所。博物馆、咖啡馆和车站办公室会在物品送交警方之前接收遗失物品;通过他们找回最快。
- 如果您是在上野公园内遗失,请致电公园管理处:03-3828-5644(上野恩赐公园)。
-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多次查看警视厅遗失物品搜索系统:警视厅 落とし物検索。
- 现在整理一份清晰的记忆记录。日期、时间范围、确切地点、路线以及卡夹里有什么。国家警察厅的遗失物品报告指南说明了具体细节如何有助于匹配。
报案地点:上野警察署是上野公园的正确管辖地
您可以在任何交番(派出所)或警察署提交遗失届(遗失物品报告)。根据警视厅自身的管辖页面,上野公园内遗失物品的管辖地是上野警察署(上野警察署)。
| 项目 | 数值 | 来源 |
|---|---|---|
| 地址 | 东京都台东区东上野4-2-4,邮编110-0015 | 警视厅:上野警察署 |
| 电话 | 03-3847-0110 | 警视厅:上野警察署 |
| 最近车站 | 上野站(步行约5分钟) | 警视厅:上野警察署 |
| 服务时间 | 工作日8:30–16:30(周末/节假日关闭) | 警视厅:上野警察署 |
| 警视厅遗失物品中心 | 0570-550-142 | 警视厅遗失物品搜索 |
交番与警察署:一个常见陷阱
您可以在交番提交报告,并会在那里获得受理番号。但証明書(证明)是由警察署而非交番签发的。如果入管局之后要求您提供纸质证明,而您只有交番的凭条,那么您将不得不跑第二趟。
在柜台如何表达(日语范例)
- 开场白:上野公園で在留カードを落としました。遺失届を出したいです。
(“我在上野公园遗失了我的居留卡。我想提交一份遗失物品报告。”) - 索取号码:受理番号をください。(“请给我受理号码。”)
- 申请证明:入管で在留カード再交付申請に必要なので、遺失届出証明書を発行してください。(“入管局办理居留卡补发申请需要,请签发一份遗失物品报告证明。”)
受理番号与遺失届出証明書——入管局实际需要什么
官方的入管局程序要求提供一份纷失・盗難に係る陳述書(宣誓书),其中需包含警方受理号码。同一页面指出,根据具体情况,入管局也可能要求提供其他材料,例如遺失届出証明書(遗失物品报告证明)。
实际操作中:
- 受理番号(受理号码)——警方会在纸条或名片大小的纸上提供。通常在品川入管局仅凭此即可。
- 遺失届出証明書(遗失物品报告证明)——由警察署窗口而非交番签发的正式证明。如果入管局告知您受理号码不足以办理,请要求签发此证明。
东京的在线警方证明申请途径
警视厅设有“届出证明”的在线申请门户,并明确列出在留卡 → 入管局补发 → 遗失/被盗属于符合条件的情况:警视厅 警察証明オンライン申請。同一页面警告称,在线申请比在警察署窗口办理时间更长。如果您在14天期限内,请直接前往警察署。
在东京入管局补发(品川,非上野)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在上野没有分局。所有东京的居留卡补发都在品川总局(港区港南5-5-30)或其他东京分局(立川、八王子)办理。通过东京入管局预约系统进行预约——提供英文和中文版本。
文件清单
| 文件 | 备注 |
|---|---|
| 在留カード再交付申請書 | 可从入管局补发页面下载或在柜台领取。 |
| 照片 | 4厘米 × 3厘米,最近3个月内拍摄(16岁以上)。 |
| 护照 | 必需。如果您也遗失了护照,请参阅下面的章节。 |
| 紛失・盗難に係る陳述書 | 宣誓书,需包含警方受理号码。 |
| 遺失届出証明書(如果要求) | 由警察署窗口签发。 |
| 费用 | 遗失/被盗/损毁补发费用为0日元。 |
如果您的护照也遗失了:先领事馆,后警察,再入管局
没有有效护照或替代身份证件,您无法申请居留卡补发。正确的顺序是:
- 前往您国家/地区的领事馆或大使馆,开始办理紧急护照申请。
- 向警方提交遗失届,同时报备两件物品。
- 一旦新护照到手,再向东京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申请。如果您的新护照延迟超过14天,请携带领事馆申请的证据——入管局会将其视为入管法第19-12条规定的正当な理由(正当理由)。
被盗而非遗失:提交盗難届
如果卡是被盗(扒窃、抢包),请在警察署而非交番提交盗難届——一份单独的、更正式的报告。盗難届受理番号与遺失届出受理番号对入管局具有相同的效力。如果您有租客保险或旅行保险,盗難届出証明書也是您的保险公司索赔任何补卡或财产损失所需的证明。
如果遗失的卡后来找到了怎么办?
一旦入管局给您补发了新卡,遗失的原卡即为作废。根据入管法第19-12条第4款,如果您在补发后找回了原卡,必须立即将其交给入管局。不要将其“留作备用”。
过渡期内没有在留卡的生活
补发申请后,您至少有几个工作日没有在留卡。在此期间:
- 携带您的护照作为主要身份证件,以及警方受理番号凭条的照片/复印件。
- 携带入管局提交申请时给您的申請受付票——它证明您的申请正在办理中。
- 如果根据第23条被警察拦下,请出示以上三者。携带义务在技术上并未免除,但有这些文件在手,警官通常会理解情况。
多语言帮助热线
| 服务 | 电话号码 | 语言 |
|---|---|---|
|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外国居民信息中心 | 0570-013904 | 17种语言,包括英语、中文、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越南语、他加禄语、尼泊尔语、印度尼西亚语、泰语、柬埔寨语、缅甸语、蒙古语、法语、僧伽罗语、乌尔都语 |
| 法律扶助协会多语言信息服务 | 0570-078377 | 10种语言(法律扶助协会页面) |
| 警视厅遗失物品中心 | 0570-550-142 | 仅日语 |
常见问题
入管局总是只接受交番的受理号码吗?
对于品川的现场办理,通常是的。入管局页面声明需要该号码,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供证明。如果您有时间,请从警察署获取证明——这可以消除不确定性。
补发真的是免费的吗?
是的——根据入管局程序页面,因遗失、被盗或损毁,费用为0日元。旧版指南中出现的1,600日元费用适用于“其他原因”的补发(您造成的损坏、姓名变更等)。
如果我在过渡期内被发现什么都没带会怎么样?
根据入管法第23条和第75条,未携带有效居留卡可处以最高20万日元罚款。出示申請受付票加上护照是实际可行的缓解措施;警官拥有酌情处理权。
家人可以代我申请吗?
可以,如果您未满16岁或有医疗原因。同住的家庭成员可以提交补发申请。否则,您必须亲自申请(或通过注册的取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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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为一般信息,并非法律建议。出入国在留管理手续和警方证明的可用性因个人情况、柜台官员和当前的政策更新而异。对于YMYL(涉及您的金钱和生活的)决策(罚款、错过截止日期、刑事记录风险),请与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外国居民信息中心或持牌行政书士(gyoseishoshi / 移民律师)确认。引用的法规为在e-Gov上发布的《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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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nder, LO-PAL
Former Medical Coordinator for Foreign Patients (Ministry of Health programme) and legal affairs professional. Built LO-PAL from firsthand experience navigating life abroad.
Written with partial AI assis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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